砂磨機座椅坐平面的高度應能調節到使整個腳能夠放在地上或擱腳板上,大小腿的夾角略小于90°;坐平面應使臂部至大腿全長的3/4得到支承;座椅椅面的前緣不要觸及小腿;坐平面的傾角:若經常變換坐的姿勢,坐平面應調節為水平;若坐姿為后傾時,坐平面應向后傾斜不超過6°。
為了能獲得理想的研磨效果,砂磨機設備的工作位置也是很重要的,不僅應安全可靠,還要能保證操作人員的頭、手、臂、腿、腳有合乎心理和生理要求的足夠的活動空間。所以砂磨機設備應優先考慮采用便于調節的工作座椅,以增加操作人員的舒適性并便于操作。
這就要求砂磨機設備的工作面高度應符合人類工效學的要求。此工作面高度是指操作人員在正常操作中手或前臂的平面與地面之間的距離。通常是坐姿工作面高度應在700~850mm之間;立姿或立-坐姿的工作面高度應在800~1000mm之間。
為了增加砂磨機操作的舒適度和便捷性,其工作座椅的尺寸、形狀及可調性應根據工作位置和工作任務確定;靠背的高度應能調節到支撐人的腰凹部,即相當于人體的第4~5節腰椎高度。